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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受理范围
1、反映违反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和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。
2、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、领导作风、工作作风、生活作风和廉洁从政等方面的问题。
3、对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或建议。
二、处理方式
对网上举报问题的处理,实行分级负责,归口办理。对不属于组织部门受理范围内的举报问题,可转送有关单位处理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反映问题时,应据实说明被举报人的有关情况,包括具体情节、相关证人、证物及相关证人的联系方式等,以便受理单位调查核实。对事实不清、无具体线索的举报不予受理。
2、举报内容要实事求是。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,进行诬告陷害的,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构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 3、提倡实名举报。举报人反映问题应署真实姓名,并详细填写联系方式,以便受理单位联系。
4、对署真实姓名并有联系方式的举报,调查处理后,区委组织部向举报人反馈有关情况。
5、为保证举报信箱运行效益,限制恶意重复举报和垃圾信件,举报人计算机每天最多只能提交5件举报。
6、严格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。干部监督网上举报信箱设有密码,实行专人管理,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。区委组织部对举报人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。
中共坊子区委组织部干部科
联系电话:0536-760615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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